首页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司法卷一
(单选题)

德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计算机买卖合同,约定CIF(上海),信用证方式付款。买方开立信用证后,卖方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装船,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和发票等单据,并向德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后来,承运人的船舶遭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全部单据,也得知货物全部灭失。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中何者正确?

A开证行可以拒绝偿付议付行已经议付的货款,因为其客户中国公司已无法得到其期待的货物,这是不可抗力可以免责

B买方中国公司的损失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补偿

C买方中国公司的损失可以在付款赎单后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D由于货物灭失,买方可以免除其付款责任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信用证的独立性要求银行只以单证相符单单一致为付款条件,付款与基础合同无关;故A错误;CIF术语下,风险从装运港越过船舷开始转移,故风险由买方负担,同时,CIF中包括成本运费和保险费。如果买方没有特殊要求,卖方只有义务投保海运最低险(平安险),本案中没有提及特殊要求,只能是平安险,但平安险的范围也包括运输工具搁浅触礁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就货物的灭失买方只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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