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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在装运时间的规定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什么是双到期?

正确答案

注意事项:装运时间的规定中应该注意的主要事项:
一般地,应注意不要具体规定某一特定装运日期。如切勿规定“于某月某日装运”,因为国际贸易牵涉面广,很难确定正好于某一个时点进行装运。
但若L/C规定最早装船期,则装货不可提前。
在进口管制较严、买方资信不佳或交易商品为专为买方生产的特定商品(以销定产或产品只能适销某些地区)的情形下,买方需要申请到进口许可证或国家批准外汇后方可开证。
一旦遇市场行情下跌,买方不开证或不如期开证,卖方将困难以转售其他市场而遭受损失。
这种情形下,卖方装运的迟早取决于买方开证的时间,因而在装运及付款交单方面比较被动,但可以不定期规定装运时间的方式,在到证后在安排货源与装运。
因此合同中常明确L/C的开出或开到日期,并规定“卖方收到L/C后××天内安排装运。”
有时还加列约束条件:“买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开证,则卖方有权按买方违约提出索赔。”
为方便卖方安排船期,装运时间一般以收证后20—30天为宜
如果L/C有效期与装运期为同一天(称为“双到期”)或仅差几天,将对卖方不利,可能带来展证的麻烦,这时可在L/C中规定:“卖方有权自动延长××天装运”的条款,但含此条款的L/C往往开证费用多一些,因此这种规定应受控制,且展证时间不宜过长,通常L/C有效期与装运期之间间隔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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