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司法卷三
(多选题)

和兴公司从银行贷款1000万美元,由中实公司向银行提供了连带保证担保。然后,应中实公司的要求,兴发公司又向中实公司提供了再保证,约定在中实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代和兴公司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兴发公司偿还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合同签订后,由于和兴公司不能还款,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强制执行,从中实公司账户上划走600万美元,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银行可以向中实公司请求偿还全部贷款

B银行可以向兴发公司请求偿还全部贷款

C中实公司可以请求和兴公司偿还300万美元

D中实公司可以请求兴发公司偿还300万美元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保证和再保证的问题。和兴公司与银行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实公司对此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和兴公司不能还款时,因中实公司负连带保证责任,故银行可以向中实公司请求偿还全部贷款。本题A选项正确。中实公司向银行承担保证责任后,便取得了向和兴公司的代位求偿权,其可以请求和兴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只请求和兴公司承担部分责任,故C选项为正确选项。兴发公司为中实公司的担保提供再担保,兴发公司是中实公司的保证人,而不是银行的保证人,故银行无权向兴发公司请求偿还全部贷款。中实公司向银行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根据其约定,其当然享有要求兴发公司承担再担保的义务,故D选项是正确的。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相似试题

  • (不定向)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

    答案解析

  • (不定向)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

    答案解析

  • (不定向)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

    答案解析

  • (不定向)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

    答案解析

  • (不定向)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

    答案解析

  • (不定向)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甲公司于2003年12月5日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2年,丙公司以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为甲公司的借款进行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时至2008年12月5日,因甲公司不能还款,乙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套商业用房销售给李某,由李某预付部分房款,余款由乙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甲公司为李某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李某并将所购的商业用房抵押于乙银行,并约定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后乙银行按约发放了贷款,但李某一直未能依约按期偿还贷款。乙银行提起诉讼,要求提前收回贷款。经查,抵押合同尚未办理登记,甲公司所售商品房尚未完工。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快考试在线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