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国有企业,乙企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3年12月,两企业经协商达成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协议约定, (1)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 (2)甲企业出资400万元,其中货币200万元,实物80万元,土地使用权100万元,专有技术20万元;乙企业出资500万元,其中专利300万元,外币150万元,劳务50万元; (3)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 (4)公司成立8年后,乙企业可以抽回其投资的40%。 该协议在内容上有哪些违法之处?
正确答案
(2)注册资本900万元,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规定:
(3)出资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的出资额超过法律规定的占注册资本的20%的规定;
(4)甲、乙企业实际为发起设立,而非募集设立;
(5)约定抽回资金是不对的,公司成立后至解散之前,任何股东不得抽回资金。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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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作合同约定该企业的清算所得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财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该企业于97年底清算结束,税后剩下财产为500万元,则该500万元()
(简答题)
甲、乙均为国有企业。2004年1月,两企业经过多次协商,达成设立国有独资企业的协议。该协议规定: (1)甲公司出资200万元,其中货币100万元,注册商标100万元;乙企业出资250万元,其中货币100万元,专利权100万元,劳务50万元。 (2)公司分别在A、B两市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3)公司设立五年后,双方可抽回各自出资的二分之一。 该协议在内容上有哪些违法之处?
(单选题)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期限()
(简答题)
甲、乙、丙三个经协商后,决定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共同经营木材加工生意,并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甲、乙以现金的形式分别出资20万元和10万元,丙意欲以劳务出资。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乙因举转移不愿再经营木材加工生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丁。 甲、丙、丁三人继续营业,并推举甲作为合伙企业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30万元人民币的木材购买合同,结果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木材,以致已付出的30万元货款拿不回来。
(简答题)
甲、乙、丙三个经协商后,决定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共同经营木材加工生意,并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甲、乙以现金的形式分别出资20万元和10万元,丙意欲以劳务出资。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乙因举转移不愿再经营木材加工生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丁。 甲、丙、丁三人继续营业,并推举甲作为合伙企业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30万元人民币的木材购买合同,结果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木材,以致已付出的30万元货款拿不回来。
(简答题)
甲、乙、丙三个经协商后,决定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共同经营木材加工生意,并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甲、乙以现金的形式分别出资20万元和10万元,丙意欲以劳务出资。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乙因举转移不愿再经营木材加工生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丁。 甲、丙、丁三人继续营业,并推举甲作为合伙企业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30万元人民币的木材购买合同,结果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木材,以致已付出的30万元货款拿不回来。
(简答题)
甲、乙、丙三个经协商后,决定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共同经营木材加工生意,并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甲、乙以现金的形式分别出资20万元和10万元,丙意欲以劳务出资。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乙因举转移不愿再经营木材加工生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丁。 甲、丙、丁三人继续营业,并推举甲作为合伙企业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30万元人民币的木材购买合同,结果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木材,以致已付出的30万元货款拿不回来。
(简答题)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单选题)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联合管理机构是合作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