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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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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钮魔贼之。晨往,寝门闻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魔退,叹而言日:“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简答题
1

试分析(晋灵公不君)组麂这一人物的性格。

正确答案

组麂是我国思想道德史上出现较早的“舍生取义”人物。组魔为什么会被晋灵公选中去杀赵盾?此前是否干过此类事情?都不得而知。但是从本文对他的描述上看,他并不是“不忠”、“不信”的杀手,而是品质高尚、有道德,有原则的“义士”。文章第二自然段,从“使组麂贼之”其人物出现,到其“触槐而死”结束,仅用八九十个字,便使组麂从一个“杀手”转变为“义士”,完成了性格上飞跃,笔法非常精到。事实上本文是在“不忠”和“不信”两难的境地来刻画组麂这个人物的。“晋灵公不君”,他也是君。组魔也要听命,也要守信。赵盾不是君,但也是“主”,而且是“不忘恭敬”的“民之主”,也一定要忠恕。更何况做人要守信义,讲原则,明是非。所以,在“有一于此”选择时,组麂要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忠”“信”,这就是“义”。“舍生取义”乃为大义之人。这就是本文塑造的为了正义、道义,也为了自己的信仰和原则献身的大义凛然人物性格。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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