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系我国某国有进出口公司的干部,2008年9月,陈某被派往A国进修,进修期间其禁不住金钱的诱惑,进而被A国的情报部门所控制。回国后,在与该国进行进口技术设备的谈判中,陈某多次将我国相关的绝密资料泄露给该国情报部门,致使我国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另外,陈某在去外地考察的过程中,向某工厂承诺将其作为公司的加工定点单位,从中收取好处费6000元,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该项业务被另一家工厂取得。请问,对本案应该由哪个机关进行立案管辖?()
A由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分别管辖
B由国家安全机关管辖,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
C由人民检察院管辖,国家安全机关予以配合
D既可以由国家安全机关管辖,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管辖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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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刘某系某国有能源公司的经理,刘某在外面还自己开了家能源公司,利用自己在国有公司的资源便利,发展自己的能源公司。刘某的亲戚经营一家器材公司,该器材系生产新能源必须设备。刘某利用职权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该器材公司采购商品。关于刘某的行为,可能构成:()
(多选题)
吴某系计算机专业的高材生,毕业后仍然潜心研究计算机系统,发现多种侵入并且控制计算机系统的方法。吴某在网上公开售卖这种方法,将此方法卖给20个网友,共获得利润5万元。陈某系其中一位购买该方法的人员,陈某原系某大型上市公司的高管,由于亏空公款而被开除。一直愤恨的陈某在获得该方法后,侵入该公司的主页以及公司多位高管的计算机系统,导致该公司及高官们的计算机系统瘫痪,造成直接损失5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简答题)
2006年5月17日,马来西亚人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领海运输我国限制进口货物,被我国某海关查获。某海关经查认定,陈某运输的以上货物无合法证明,其以运往马来西亚海防为名,实际准备运往我国内地。某海关认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决定没收其所有物品。香港某有限公司不服某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以被没收财物的所有权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陈某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被告某海关主张香港某有限公司不具有原告资格,被告的主张是否成立?
(简答题)
2006年5月17日,马来西亚人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领海运输我国限制进口货物,被我国某海关查获。某海关经查认定,陈某运输的以上货物无合法证明,其以运往马来西亚海防为名,实际准备运往我国内地。某海关认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决定没收其所有物品。香港某有限公司不服某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以被没收财物的所有权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陈某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简答题)
2006年5月17日,马来西亚人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领海运输我国限制进口货物,被我国某海关查获。某海关经查认定,陈某运输的以上货物无合法证明,其以运往马来西亚海防为名,实际准备运往我国内地。某海关认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决定没收其所有物品。香港某有限公司不服某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以被没收财物的所有权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陈某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简答题)
2006年5月17日,马来西亚人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领海运输我国限制进口货物,被我国某海关查获。某海关经查认定,陈某运输的以上货物无合法证明,其以运往马来西亚海防为名,实际准备运往我国内地。某海关认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决定没收其所有物品。香港某有限公司不服某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以被没收财物的所有权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陈某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简答题)
2006年5月17日,马来西亚人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领海运输我国限制进口货物,被我国某海关查获。某海关经查认定,陈某运输的以上货物无合法证明,其以运往马来西亚海防为名,实际准备运往我国内地。某海关认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决定没收其所有物品。香港某有限公司不服某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以被没收财物的所有权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陈某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不定向)
沈某系武汉某国有钢铁公司法律顾问处的工作人员,2008年2月,沈某受该国有钢铁公司指派担任非国有公司(中钢物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沈某与对方当事人勾结,偷盖中钢物贸有限公司的印章,致使原有的借贷法律关系发生改变。事后,沈某收受对方当事人给的感谢费人民币5万元。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 )
(简答题)
2006年5月17日,马来西亚人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领海运输我国限制进口货物,被我国某海关查获。某海关经查认定,陈某运输的以上货物无合法证明,其以运往马来西亚海防为名,实际准备运往我国内地。某海关认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决定没收其所有物品。香港某有限公司不服某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以被没收财物的所有权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陈某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该案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