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历类考试电大国家开放大学《公司法》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记载于股东名册。但遇有下列哪些情形,不得进行上述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A股东大会召开前30日内

B董事会回忆召开前10日内

C监事会检查公司财物期间

D股东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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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断题)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的方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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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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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某甲及乙企业均为1993年11月设立的某股份公司的股东。1994年2月某甲将所持12万元的记名股票证书在乙企业所在地背书给了其法定代表人,得到了12万元的现金支票后出国。同年3月,乙企业又接受了该股份公司董事王某的股票10万元。同月,乙企业财务室不慎被盗,某甲转让给乙企业的12万元股票证书被盗。乙企业遂在报纸上登载遗失声明,宣布被盗的股票证书失效,后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在公司对其申请审查期间,窃贼在证交所以低价将股票证书转让给了某丙。公司对乙企业的申请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法定程序,不予补发。同时,窃贼被抓获,交待了盗窃的过程和所窃股票证书的去向。但对于股票的归属却发生了纠纷。某丙说其从窃贼手中受让股票时并不知其是窃贼,股票应归其所有;乙企业认为股票是从其财务室盗走的,且某甲已转让给了其,认为股票应归企业所有;股份公司认为某甲和乙企业私下进行股票转让无效,决定按票面金额予以收购。此时,该股票一直呈上涨趋势,故三方争要。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确定这12万元股票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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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某甲及乙企业均为1993年11月设立的某股份公司的股东。1994年2月某甲将所持12万元的记名股票证书在乙企业所在地背书给了其法定代表人,得到了12万元的现金支票后出国。同年3月,乙企业又接受了该股份公司董事王某的股票10万元。同月,乙企业财务室不慎被盗,某甲转让给乙企业的12万元股票证书被盗。乙企业遂在报纸上登载遗失声明,宣布被盗的股票证书失效,后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在公司对其申请审查期间,窃贼在证交所以低价将股票证书转让给了某丙。公司对乙企业的申请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法定程序,不予补发。同时,窃贼被抓获,交待了盗窃的过程和所窃股票证书的去向。但对于股票的归属却发生了纠纷。某丙说其从窃贼手中受让股票时并不知其是窃贼,股票应归其所有;乙企业认为股票是从其财务室盗走的,且某甲已转让给了其,认为股票应归企业所有;股份公司认为某甲和乙企业私下进行股票转让无效,决定按票面金额予以收购。此时,该股票一直呈上涨趋势,故三方争要。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确定这12万元股票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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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某甲及乙企业均为1993年11月设立的某股份公司的股东。1994年2月某甲将所持12万元的记名股票证书在乙企业所在地背书给了其法定代表人,得到了12万元的现金支票后出国。同年3月,乙企业又接受了该股份公司董事王某的股票10万元。同月,乙企业财务室不慎被盗,某甲转让给乙企业的12万元股票证书被盗。乙企业遂在报纸上登载遗失声明,宣布被盗的股票证书失效,后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在公司对其申请审查期间,窃贼在证交所以低价将股票证书转让给了某丙。公司对乙企业的申请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法定程序,不予补发。同时,窃贼被抓获,交待了盗窃的过程和所窃股票证书的去向。但对于股票的归属却发生了纠纷。某丙说其从窃贼手中受让股票时并不知其是窃贼,股票应归其所有;乙企业认为股票是从其财务室盗走的,且某甲已转让给了其,认为股票应归企业所有;股份公司认为某甲和乙企业私下进行股票转让无效,决定按票面金额予以收购。此时,该股票一直呈上涨趋势,故三方争要。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确定这12万元股票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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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某甲及乙企业均为1993年11月设立的某股份公司的股东。1994年2月某甲将所持12万元的记名股票证书在乙企业所在地背书给了其法定代表人,得到了12万元的现金支票后出国。同年3月,乙企业又接受了该股份公司董事王某的股票10万元。同月,乙企业财务室不慎被盗,某甲转让给乙企业的12万元股票证书被盗。乙企业遂在报纸上登载遗失声明,宣布被盗的股票证书失效,后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在公司对其申请审查期间,窃贼在证交所以低价将股票证书转让给了某丙。公司对乙企业的申请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法定程序,不予补发。同时,窃贼被抓获,交待了盗窃的过程和所窃股票证书的去向。但对于股票的归属却发生了纠纷。某丙说其从窃贼手中受让股票时并不知其是窃贼,股票应归其所有;乙企业认为股票是从其财务室盗走的,且某甲已转让给了其,认为股票应归企业所有;股份公司认为某甲和乙企业私下进行股票转让无效,决定按票面金额予以收购。此时,该股票一直呈上涨趋势,故三方争要。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确定这12万元股票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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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某甲及乙企业均为1993年11月设立的某股份公司的股东。1994年2月某甲将所持12万元的记名股票证书在乙企业所在地背书给了其法定代表人,得到了12万元的现金支票后出国。同年3月,乙企业又接受了该股份公司董事王某的股票10万元。同月,乙企业财务室不慎被盗,某甲转让给乙企业的12万元股票证书被盗。乙企业遂在报纸上登载遗失声明,宣布被盗的股票证书失效,后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在公司对其申请审查期间,窃贼在证交所以低价将股票证书转让给了某丙。公司对乙企业的申请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法定程序,不予补发。同时,窃贼被抓获,交待了盗窃的过程和所窃股票证书的去向。但对于股票的归属却发生了纠纷。某丙说其从窃贼手中受让股票时并不知其是窃贼,股票应归其所有;乙企业认为股票是从其财务室盗走的,且某甲已转让给了其,认为股票应归企业所有;股份公司认为某甲和乙企业私下进行股票转让无效,决定按票面金额予以收购。此时,该股票一直呈上涨趋势,故三方争要。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确定这12万元股票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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