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了全部应还款额的,其应还款额中在账单日(含)前一个月内发生的消费交易本金,享受自银行记账日至还款日期间的免息待遇。否则,自银行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持卡人消费款可享受的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0天,最短为20天。
(2)取现:使用信用额度提取现金的交易款项,不能享受免息还款待遇,自银行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
(3)费用(年费、取现手续费、挂失手续费等):不计息。
(4)溢缴款:不计付利息,但相应增加持卡人主卡的可用额度。
(5)争议款:不计利息,但计入持卡人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