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广州飞龙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经营电力设备产品,经多年经营,其产品在电力设备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其产品被数个国家重点项目使用,在其注册地区以外也有较大影响力。2005年3月,该公司员工王某与他人合资注册成立深圳飞龙电力设血有限公司,经营产品也是电力设备。2005年8月,深圳飞龙公司销售电力设备若干,获利20万元。2005年底,广州飞龙公司起诉王某及深圳飞龙公司,认为王某与别人合资成立的公司使用与本公司相同的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诉请法院判决深圳飞龙公司停止使用飞龙字号并赔偿损失。
请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6年10月签订了一份买卖钢材的合同,总价值30万元,并约定甲公司于2006年12日前交付货物,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8万元的定金。合同签订后,钢材价格急剧上涨,甲公司受利益驱动,虽经乙公司多次催促,直至合同履行期满仍未交货。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返还定金。
(简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6年10月签订了一份买卖钢材的合同,总价值30万元,并约定甲公司于2006年12日前交付货物,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8万元的定金。合同签订后,钢材价格急剧上涨,甲公司受利益驱动,虽经乙公司多次催促,直至合同履行期满仍未交货。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返还定金。
(简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6年10月签订了一份买卖钢材的合同,总价值30万元,并约定甲公司于2006年12日前交付货物,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8万元的定金。合同签订后,钢材价格急剧上涨,甲公司受利益驱动,虽经乙公司多次催促,直至合同履行期满仍未交货。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返还定金。
(简答题)
美国亨廷顿公司2003年1月10日向日本专利局提出有关“肝硬化仪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而法国达尔克公司于2003年1月5日向英国专利局提出了“肝硬化仪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3年3月1日,美国亨廷顿公司又就其“肝硬化仪器”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而法国达尔克公司也于2003年3月10日以“肝硬化仪器”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简答题)
美国亨廷顿公司2003年1月10日向日本专利局提出有关“肝硬化仪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而法国达尔克公司于2003年1月5日向英国专利局提出了“肝硬化仪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3年3月1日,美国亨廷顿公司又就其“肝硬化仪器”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而法国达尔克公司也于2003年3月10日以“肝硬化仪器”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简答题)
简述一般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简答题)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单选题)
下面不属于劳动合同成立要件的是()。